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推荐湖南省第十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的通知》(湘教工通[201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欧博评选并向省教育工会推荐参评湖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班组和湖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湖南工会网”的“通知公告”栏)。根据《通知》的要求和评选推荐条件,可以向校工会推荐1个湖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班组的候选系、部(科室)和1个湖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候选人。
二、标兵班组条件:
1、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扎实,岗位技能培训成效明显,职业道德规范健全,工作机制运行高效,诚实守信,劳动关系和谐,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贡献突出。
2、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各级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连续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社会形象良好。
3、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健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调解劳动关系矛盾措施及时有效,建设和传播以职工为本的先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
4、近两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职业道德建设优秀班组称号或同类型表彰。
三、标兵个人条件:
1、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2、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能技术,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3、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热爱学习,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干一行爱一行,遵章守纪,积极实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在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有突出表现,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职工志愿者服务活动。
6、近两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职业道德优秀个人称号或同类型表彰。
四、请各单位于5月7日(星期一)前,将候选班组、个人的基本信息(见附件)和800字事迹简介材料,用电子版方式报校工会(电子邮箱地址:lgdgh505@csust.edu.cn,QQ号498967641,联系电话85258209)。
五、校工会将组织专家评委,从各单位申报的候选班组、个人中评选出标兵班组及个人,并推荐1个候选班组和1个候选人,报省教育工会参评。
附:1.湖南省第十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班组推荐表;
2.湖南省第十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推荐表
校工会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