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退休教师返聘参与课堂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1-02 14:45:13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退休教师返聘管理工作,更有效地利用优质教学资源,发挥我院退休教师的积极作用,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师返聘是指因工作需要,按程序批准,聘请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任教师承担学院教学工作。
第二条 返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返聘:
1. 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 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师生认可度高;
3.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正常履行教学工作职责。
第三条 返聘岗位职责
按照学院教学任务安排完成相关课程授课及该课程的出卷、阅卷、成绩报送、提交该课程的工程认证资料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返聘岗位纪律
1. 学院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对返聘教师进行管理;
2. 返聘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 返聘程序
1. 有意向的教师于每学期第四周前,向所在系部提交下学期返聘申请表;
2. 所在专业系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同意返聘,并向学院推荐;
3. 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是否返聘;
4. 拟返聘教师按照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要求办理协议签订手续,承担相关教学任务等工作。
第六条 返聘待遇
返聘人员课时费标准:正高180元/课时;副高150元/课时;讲师120元/课时;指导实践环节的绩效参考在职人员绩效核算办法。由学院年底酬金核算时统一核发。
第七条 返聘期间考核
1. 返聘教师的管理按学院在岗教师管理,聘任期间如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一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学院有权单方面解除聘任关系,并终止相关聘任待遇。
2. 返聘教师由于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聘任关系,经学院批准后,可解除聘任关系,并终止相关聘任待遇。
3. 返聘教师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由所聘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关系,并终止相关聘任待遇。
4. 若出现教学事故或师德师风相关问题,一经核实,立即终止聘任,并视情况扣减酬金。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欧博官网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