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的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撤销及其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基层党建工作调研、督导及评议考核等工作。
2.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内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指导和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党籍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全校发展党员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基层党委发展党员工作。
4.负责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做好全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党内评优、党内走访慰问、党内困难补助等工作。
5.负责党费的收缴及管理、党刊订发和党内统计等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全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各院系、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7.负责全校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
8.负责全校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
9.负责全校中层干部、科级干部、中青年学术骨干和青年管理干部等的培养教育工作。
10.负责全校中层干部、科级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向校外推荐和输送干部。
13.负责校内外挂职干部的选派、管理以及来校挂职干部的有关工作。
14.按照党管人才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1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校
党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员、干部和党员发展工作中相关的培训以及党建研究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全校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党校培训工作的资源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党建研究工作。
5.协调、指导分党校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教育有关工作。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