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2017-2018学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各班级根据上交证明材料进行综合测评计算,目前已全部完成2017-2018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创先争优工作,并于9月20-24日经专业内部互查,9月25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通过,现将综合测评以及创先争优结果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3 天(10月6日-10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能动学院学工办反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详细调查并予以答复。联系电话:0731-85258415。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