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发[2011]04号
院属各单位:
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聘任曹小玲同志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助理,聘任期三年,试用期半年。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1年3月15日
关键词:职务聘任决定
报送: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
抄送:院属各单位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10份)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