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发[2012]02号
院属各单位:
经学院教职工民主推荐,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报学校批准,聘任陈小辉同志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助理。协管学院行政工作。聘任期三年,试用期半年。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2年2月22日
关键词:聘任决定
报 送: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
抄 送:院属各单位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10份)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