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我院党员学风督导工作的要求,学生党员应该按规定需要定期对学院各班级上课情况进行督导。经查实,2016年10月12日,能动学院本科生第四党支部吴裕强、张贝两名同志未履行查课任务,对我院学生工作和党员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学院学生党总支决定对以上两名同志给予党内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以上两名同志引起重视,其他党员能引以为戒,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端正思想,规范行为,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
二O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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