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 来源: 作者:

相关学院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学位办〔2021〕1号)《欧博官网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长理工大研〔20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欧博参加本轮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详见附件2)。

二、自我评估方式

(一)评估内容和标准。评估内容包括师资队伍、学科方向、人才培养数量质量和特色、课程教材质量、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重点突出人才培养。本次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参考基本条件为《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同时参照《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附件3

评估材料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4《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5及其支撑材料作为自我评估的重要环节之一,贯穿自我评估全过程,材料应真实可靠、全面完备、特色鲜明。

专家评估

1.专家聘请。学位授权点进行自我评估时,应聘请外专家成立诊断式评估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评估专家一般应是学科评议组成员、教指委成员或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专家。专业学位授权点评议专家中,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

2.专家沟通。各学位授权点邀请专家时,要事先与评估专家进行充分沟通,向专家介绍本学位授权点的办学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评估目的、评估方式和工作流程等,听取专家对评估工作安排的意见。

3.专家评估。学校评估专家组开展工作时,通过听取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组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

三、工作安排

(一)2024年911日—2024年1015日

1.各学位授权点根据实际制定评估方案包括工作小组组成、评估方式、评估时间安排、专家组成名单、工作程序等

2.评估材料准备包括:2021、2022、2023年学位点建设年度报告、学位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可在2022年提交的版本上进行更新)、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等。评估材料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2月15日

1.12月15日前,各学位授权点邀请评估专家组进校完成诊断式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查阅评估相关材料、听取学位授权点情况介绍、实地考察学位授权点支撑条件、走访有关单位、与教师交流与学生交流等。

2.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各学位授权点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专家评估结论对各学位点自评材料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由学位点将《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再次修改完善评估材料。学校对自评估不合格学位授权点启动动态调整

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

各学位授权点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传审议通过的总结报告,向社会公开,用于随机抽评。

2025年4月-2025年12月

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抽评

四、材料报送

各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后,提交《学位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4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76254171@qq.com专家诊断评议意见表附件6签字盖章纸质版送至一办公楼B209

联系人:贺志琼,电话:0731-85258358

 

附件:

1.《欧博官网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2.《欧博官网参评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3.《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4.《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5.《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6.《专家诊断评议意见表》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