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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工作对人才培养的支撑能力,营造校园内学生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校团委将举办第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现将活动立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享青春 创享未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立项的活动必须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着眼于提高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立足于发挥学院特色、学科优势。

2、校级立项活动仅限于:面向全校学生的多学科可同时参加的学术科技活动、团委委托学院进行试点的活动、具有鲜明特色的学院文化活动。

3、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不限,也可多学院联合申报。但申报立项的活动必须是各单位的精品校园文化活动,坚持创新性和传承性的统一,并有一定的举办经验和成果基础。

三、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各学院和学联组织将《第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立项申报表》(附件一)的纸质件3月17日(星期)前交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二办B102电子档请打包发送至cslgdxtw@qq.com, 并在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第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立项申报材料(**学院)”。

2、项目遴选。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和学联组织提交的活动方案择优进行遴选,获批立项的活动项目由团委主办,申报单位承办,作为校级活动进行管理。

四、项目验收

1、所有获得立项的活动项目必须在本年度内完成。请各承办单位于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将活动总结材料(含评奖结果、媒体报道、图片视频等)交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二办B102,打包发送电子文档至cslgdxtw@qq.com, 并在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第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总结材料(活动名称)”,不需提交打印文稿。校团委将于12月统一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2、所有获得立项的活动项目,可以申请由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各承办单位可在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凭单位盖章(分团委盖章)认可的评奖结果和《校团委荣誉证书申领表》(附件二)到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二办B102领取荣誉证书,自备荣誉证书的由校团委与学院(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合署落款。

附件:

1、第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立项申报表

2、校团委荣誉证书申领表

共青团欧博官网委员会

20173月10

报:校党委、行政、谈传生副校长

送: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科技处、各学院党委

发:各学院分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