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困难职工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23日 17:16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帮困送温暖工作, 把有限的经费用在真正需要关心和帮助的职工身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学校工会会员

二、申请条件:

1.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本年度个人承担的医疗费(扣除各种医疗保险赔偿后)达5000元及以上,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职工直系亲属(指职工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病,本年度家庭承担医疗费(扣除各种医疗保险赔偿后)达10000元及以上,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4.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或接近于长沙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45/.人)的教职工;

5.独自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含上大学)子女,经济负担重的教职工;

6.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教职工。

三、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列入补助范围

1.连续三年因同一理由申请补助的(患重大疾病及残疾职工除外);

2.三年内购买了改善性商品房,现有中高档私家车,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的;

3.申报材料中,支撑材料不实或不能明确辨识困难情况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法律或纪律处分者。

四、申请程序

1.困难职工本人填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如因重大疾病申请困难补助,须填写患病人姓名、与本人关系、疾病名称、扣除各种保险赔偿外本年度自付治疗费金额、造成家庭困难的具体情况,并附相关实证材料。如因重大意外申请困难补助,须填写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程度等,并附相关实证材料。申请表需经分工会主席签名、党委审批签字盖章。

2.各分工会应根据本通知规定,认真调查核实职工申请条件,研究确定困难补助的推荐名单,于128日前将《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和《职工困难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交至校工会办公室(地点:一办A316,联系人:陈丽君,电话:85258212),《职工困难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需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37822772@qq.com

3.校工会委员会审核申请人员材料、确定补助标准。

4.校工会将确定的困难补助名单和补助金额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计财处将困难补助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和直属工会小组要从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体现学校对生活困难职工的关怀出发,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切实让生活困难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关怀。

附件:1.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2.职工困难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校工会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