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6年03月14日 18:38


校属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工会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决定评选表彰2015年度学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名称及名额

1.先进分工会:按分工会总数的20%评选。

2.优秀工会干部: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推荐1名,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推荐2名。获得“先进分工会”的分工会主席将视为“优秀工会干部”,不占单位名额。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各分工会推荐2名,工会小组视情况可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分工会

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规、文件和各级领导关于工会工作的指示精神;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工会职能;按要求召开本单位教代会;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凝聚力强;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以及工会组织的教学比赛活动、教职工之家建设、各类文体竞赛等,成绩显著;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效果好。

2.优秀工会干部

热爱工会工作,甘于奉献,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带领和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分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的校工会委员、校经审委员、校女职工委员和分工会干部。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有较强的工会组织观念和会员意识,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参加或协助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献策出力,在工会工作中作用突出,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

1、每个分工会应对本单位2015年度工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先进分工会是由分工会对照参评条件提出申请并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申报。

3、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是由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评选和推荐,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申报。

4、请各分工会11月24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1份)、申报表和推荐表(见附件,各2份)及电子版交校工会办公室(一办公楼314室,联系人:上官鉴,电话:85258209,邮箱:70676783@qq.com)。

5、校工会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单。

6、校工会将于年底召开2015年度工会工作总结表彰会(时间另行通知),对获得“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校工会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