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部门、各院(部):
请尚未送交2011年度校(院)务公开情况反馈材料的有关部门和学院(部),将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间,校(院)务公开工作情况填写《校务、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并附上相关公开内容的证明材料,于3月30日前送交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办公楼B405室,联系人:董老师,电话:85258212)。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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