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推动文化传承与交流工作持续创新,激励我院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打开国际视野、传播中华文化、勇担时代重任,努力成长为祖国需要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广东狮子会汇爱服务队特在我院设立“文化摆渡者专项奖学金”。为将社企热心人士对师生的关怀落到实处,做好学院专项奖学金相关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文化摆渡者专项奖学金”共设置6个奖项,其中学生奖项5项,教师奖项1项。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一)学生奖项
1.“文化摆渡者奖章”:2000元/人,3人/年;
2.“文化摆渡者·文化交流奖”:1000元/人,3人/年;
3.“文化摆渡者·专业卓越奖”:1000元/人,3人/年;
4.“文化摆渡者·社会实践奖”:1000元/人,3人/年;
5.“文化摆渡者·综合能力奖”:1000元/人,3人/年。
(二)教师奖项
“文化摆渡者·育人奖”:2000元/人,5人/年。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全体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在岗教师。已获得往届“文化摆渡者专项奖学金”奖项的个人不重复参评同一类别的评选。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
7.参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应位于本专业前30%(本科生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研究生以加权平均分计算);
8.优先考虑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具体条件
1.“文化摆渡者奖章”
申报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至少符合“文化摆渡者·文化交流奖”“文化摆渡者·专业卓越奖”“文化摆渡者·社会实践奖”中一项的申报条件;
(2)在读期间个人事迹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或被官媒宣传报道者优先。
2.“文化摆渡者·文化交流奖”
申报者应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1)受学校委派,担任孔子学院对外汉语教学大学生志愿者;
(2)入选校级以上学生代表团出国交流访问;
(3)在欧博对外汉语教学大赛中入围决赛;
(4)积极参与文化交流活动,在竞赛类活动中取得校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5)在读期间因文化交流被官媒宣传报道者优先。
3.“文化摆渡者·专业卓越奖”
申报者应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1)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优秀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论文要求是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且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视申报情况将本科生、研究生的差异,以及发表论文的级别、质量及影响纳入考评范围;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
(3)申请2项或者获得1项以上学术创新方面的专利,团队负责人或申请者在主要学生成员中排名第一;
(4)获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团队负责人或学生成员中排名第一;
(5)获《外国语学院专业能力竞赛类别参照表》中至少一项赛事的省级及以上奖项;
(6)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或专业学术创新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其中,“挑战杯”专项竞赛以及由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应为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文化摆渡者•社会实践奖”
申报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长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2)长期深入基层,有突出的社会实践事迹,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
5.“文化摆渡者·综合能力奖”
申报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入校后有两年以上校级(或院级)学生组织任职经历,担任过分团委学生会、党支部、班委会等组织的主要干部;
(2)担任主要负责人开展校级活动2项及以上或院级活动5项及以上,有更高级别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3)为学校、学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或带领团队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
6.“文化摆渡者·育人奖”
申报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积极探索、主动参与学院“文化摆渡者”建设与发展相关工作,为学院文化建设、文化交流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指导学生进行文化交流、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就业指导、班级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者优先;
(4)立德树人方面事迹被媒体报到者优先。
三、评选流程
1、11月24日下午14:00前,申请者根据条件按相关要求申请,将自己的相关经历、贡献及成果以讲故事的形式陈述出来,拍成个人经历视频,并填写《外国语学院“文化摆渡者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学生申请者填写附件一,教师申请者填写附件二)和附件三,准备有关成果和证明,交至学工办。
申报材料要求:
(1)视频要求:画面清晰,声音、灯光、音乐完美结合,附带字幕,特技运用得当,也可以使用PPT制作视频;时间限制在3分钟以内,不少于2分钟,作品格式为:AVI、MPG,制式为PAL式,画幅16:9,分辨率为标清720p(720*576p);
(2)报送申报材料方式:
电子材料报送:申请者需将《外国语学院“文化摆渡者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个人经历视频、有关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打包文件命名为“申请类别+专业班级+姓名+电话”并于11月24日下午14:00点前发送至外国语学院办公室邮箱csustwgybgs@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申请者需将对应《外国语学院“文化摆渡者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25日上午11点半前交至文科楼A605学生工作办公室武巧琳老师处(云塘校区)或九号教学楼403学生工作办公室陈若晨老师处(金盆岭校区)。
2、11月28日前,由学工办受理师生申请、做好各类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根据视频资料陈述内容、成果及获奖、宣传、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初选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批。
3、官网公示不少于三日,学院发文公布评定名单,并报广东狮子会和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四、评选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2、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的基本原则,同一人可申请多项,但原则上不重复评奖。
3、获奖励学生在本学年内有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学院、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将取消该生获奖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外国语学院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