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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落实校教通字[2021]20号通知精神,现将相关工作及毕业答辩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任:唐超文

副 主 任:刘新海

  员:周庆华、张振华、贺慧勇、鲁耿彪、唐贵平、谢海情、邹望辉、何茜、张华林、卞立安

  书:姚静

二、认真做好毕业论文检测和答辩资格审查

6月4日前(第14周周五前)进行论文查重检测。毕业设计由指导老师把关,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最多提供两次检测机会,使用“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答辩前完成论文检测,未达到毕业论文要求,按照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处理

A

理工科R≤30%

文科R≤40%

通过检测

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或学生自定。

B

理工科

30﹪<R≤50﹪

文科

40﹪<R≤60﹪

疑似抄袭行为

修改后复检,复检通过后参加缓答辩;

复检仍未通过,学院确定3人专家组进行鉴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一年内重修毕业论文(设计)。

C

理工科

R>50﹪

文科R>60﹪

疑似严重抄袭

行为

学院确定3人专家组进行鉴定。(1) 如确认毕业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2)如确认毕业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专家组写出鉴定报告,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校教务处备案,同时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学生需在一年内重修毕业论文(设计)。

注:1.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   第一次系统检测结果未通过的,不得评为优秀。

 

答辩前完成学生答辩资格审查,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不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取消本次答辩资格,进入缓答辩,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整改,待合格后,再安排答辩。

6月4日(第14周五)前指导教师和评阅老师审阅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审查学生答辩资格。

毕业生最迟须于5月31日(14周一)前,向指导教师提交全部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指导教师应认真审阅,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和成绩评定册评分表,指导老师负责对本人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把关,进行审核后,并在6月2日(14周二)前交给评阅老师评阅;

评阅老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的评分表上认真签署评阅意见,给出评审成绩。并在6月4日(14周五)前交本专业答辩小组。

6月7日(15周一)答辩小组进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将建议缓答辩的学生名单交学院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毕业设计(论文)经“审阅”、“评阅”,未发现重大错误,达到基本教学要求合格后方可准许参加答辩。如果评审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要求认为该生未达到要求,报答辩委员会审核并做出最后是否允许答辩的决定。

三、认真做好答辩工作

6月15日~18日学院组织并完成答辩(第16周二至16周五)

1.精心安排。6月8日前各专业报送答辩、答辩小组名单(含职称),学生答辩分组、答辩日程安排表。

2.组织答辩。第16周组织答辩。

(1)营造答辩气氛。在答辩场地应悬挂答辩横幅、张贴答辩程序等。

(2)答辩要求。每个答辩小组的成员不少于4人(含秘书一人)。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宣读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为30分钟左右,其中答辩学生陈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答辩小组老师提问、学生回答问题的时间为15分钟左右。对每个学生的提问一般不少于3个。答辩小组秘书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小组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评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

3.答辩过程检查。学院要做好答辩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成绩报送。各专业务必于6月19日23:00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网上报送。

5.缓答辩。不具备答辩条件或暂没有完成任务的学生,可申请缓答辩,指导教师要加强对缓答辩学生的指导。申请缓答辩的学生,原则上不宜评优。在认定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符合答辩要求后,学院在7月6日组织缓答辩。7月7日23:00前完成缓答辩学生成绩网上报送。缓答辩仍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申请重修。

四、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工作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格式按《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手册》中,《欧博官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欧博官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样张》的要求打印和装订成册,封面颜色为白色。

2.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文档、材料装订时应使用胶装,不得使用夹杆文件夹、鱼尾夹等活动夹。不得有散页、缺页、倒装、漏装,页码混乱、内容要素不全,或未按要求打印、学院专业名称不全或错误等现象。

3.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中包括以下材料:成绩评定书一本;设计(论文)正稿一本;需单独装订的图纸(设计类)按标准装订成一本;经、管、文法类专业需提交修改稿一本,修改稿需在文本封面标注“修改稿”字样。

4.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文档、材料(含电子文档)由指导教师负责查收,确认无误后上交学院。学院和指导教师对上交材料的质量负责。

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需制成电子文档,由学院统一按专业收录保存。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普查

1、普查时间

6月21日(第17周一)毕业设计(论文)普查工作

学生按照答辩小组意见进行修改,于6月21日(17周一)前交各专业教研室,学院督导组和各系主任、所有指导老师集中在各专业指定教室检查,检查后返回给学生整改后,6月24日(17周四)前由指导老师再次检查后统一交教务办。

2、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题目在各种材料、表格中的一致性(特别是换题学生)。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设计(论文)文本(包括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设计说明书与图纸(或图表)质量、文字表达,条理性与逻辑性等,教师评阅意见与签名,答辩评价与签名,评语与成绩的吻合性,设计(论文)质量与成绩评定的准确度等。

六、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

1. 基本条件。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毕业设计(论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成果突出;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自一人完成的,且格式规范,通过检测,符合要求。

2. 推荐名额。各专业推选比例一般占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

3. 推荐程序。由指导教师及各系推荐,通过检测系统检测,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评审,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

4. 材料报送。各系6月20日前提交《欧博官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以及《欧博官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表)(格式在教务处表格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区下载),学生姓名、题目、指导教师(含辅导教师)须核定无误。

625教师指导学生将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成3000~5000字,并在缩写稿上签字。将缩写稿以及缩写稿的电子(word)文档一同交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汇总后交教务处实践科。

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7月12日前学院提交《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电子版和各《专业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分析报告》(纸质及电子版)。(格式见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教师下载区)交教务处实践科。

八、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工作

各系于7月13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提交学院教务办。学院教务办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清点归档(电子文档分专业提交图书馆),电子文档以PDF形式集中保存,电子文档(PDF)与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归档指定地点。

 

附件一:时间节点与主要工作

附件二:202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指标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一

时间节点与主要工作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第十四周

6月4日前

使用“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查重。

第十五周

6月8日前

各专业报送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程序,答辩日程安排表。

第十六周

6月14日前

各专业报送缓答辩名单、人数

第十六周

6月15-18日(星期二至星期五)

各专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第十六周

6月19日23:00前(星期六)

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

第十七周

 

6月20日前

各专业提交《欧博官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以及《欧博官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表).

第十七周

6月25日前

各专业提交校级优秀论文缩写稿及电子稿

第十九周

7月6-7日(星期二、三)

各专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缓答辩及成绩报送

第二十周

7月12日前

各专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整理、归档。提交《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电子版和各《专业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分析报告》。

 

 

 

 

 

 

 

附件二:

202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指标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篇)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12

水利工程学院

8

土木工程学院

10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9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14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7

建筑学院

2

文新学院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15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外国语学院

2

法学院

2

设计艺术学院

9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7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国际学院

2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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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复制比毕业设计(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

学生姓名

专业

学号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文字复制比

鉴定意见:

 

 

 

 

 

 

 

 

鉴定结果(在□内打“√”):

□取消答辩资格;□修改后重新检测;□修改后可参加答辩。

专家组组长(签名):组员(签名):、

       

学院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名):                 

 

上一条: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1年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工作方案

下一条:关于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