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根据校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对全部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8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要求
1、学院将在答辩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检测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2、学生论文学院只提供一次检测的机会,第一次检测不通过者,各专业给予一定期限的修改时间,修改后参加复检,复检通过才能参加缓答辩,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合格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得评为“优秀”、“良好”。
3、本次论文重点检测学生的论文正文部分(老师提交论文时请删除参考文献等)。
三、检测方式
1、教务处分配给学院的检测子账号由教务办老师统一使用与管理。
2、各指导教师负责对本人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把关、进行审核,并打包提交给各系(或教研室),各系(或教研室)主任检查无误后于6月11日前将检测论文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形式交院教务办。(论文提交时文件名应为: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如张三提交的论文文件名应为: 20146110102_张三_电子信息专业),教务办不接受学生提交的论文。
3、教务办老师负责进行“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提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做出相应处理意见,并将检测结果报告单送交教务处实践与创新教育科备案。
四、检测结果处理
“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只是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其系统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初步认定,是否有抄袭行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具体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方法见下表1:
表1 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
结果类别 |
检 测 结 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处理 |
A |
理工科R≤30% 文科R≤40% |
通过检测 |
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或学生自定。 |
B |
理工科30﹪<R≤60﹪ 文科40﹪<R≤7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修改后复检,复检通过后参加缓答辩; 复检仍未通过,学院确定三人专家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表见附件),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一年内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
C |
理工科R>60﹪ 文科R>7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学院确定三人专家组进行鉴定。1.如确认毕业设计(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2.如确认毕业设计(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专家组写出鉴定意见(见附件),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校教务处备案,同时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学生需在一年内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
注:1、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系统检测结果认定毕业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30%的不得评为优秀。
3、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五.其他
各相关专业要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动员、告知学生,合理安排时间。要求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向学生讲清“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相关要求,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否则检测系统将按抄袭处理。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1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