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博官网体育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根据欧博官网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欧博官网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评审机构
1、成立欧博官网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院评审委员会委员由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担任,负责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方案如下:
主 任 :院长、院党委书记
副主任: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委 员:院教授委员会代表、研究生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当年有指导的研究生参评的委员原则上应回避,研究生代表应选派未参评学生)
2、各班级成立考评小组
组 长:班长
监督组长:班级普通成员(不少于两名)
成 员:班委、支委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并应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 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校的分配的名额,参照年级与专业的人数按比例分配。
(三)硕士研究生(22-21级老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0.8 万元/人·年,覆盖面为40%;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覆盖面为30% ;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覆盖面为20% 。硕士研究生(23级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0.8 万元/人·年,覆盖面为25%;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覆盖面为35% ;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覆盖面为20% 。(2.5年学制的专业型硕士的第三次评审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0.4 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2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15万元/人•年;覆盖面不变)。
三、参评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在规定的学制内学习并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
(四)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资格者,需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国家奖学金,公共课成绩不低于6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70分。参评学业奖学金,需无补考现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参评学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学业)奖学金:
1、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
2、未按规定时间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
3、已经获得学位但还未办理离校手续;
4、超出学校规定学制年限;
5.未按时缴纳学费且未办理缓交手续;
6.因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7.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8.在科研工作中造成在重大失误及损失;
9.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
10.在引领校风院风学风建设中有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
11.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四、评审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二)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1、一等奖学金的评审以入学初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学院依次按照推免生、报考第一志愿录取生、调剂录取生的顺序确定奖学金等级。推免生和本科院校为985/211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欧博录取的研究生,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同一报名性质的学生按研究生院下发的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排名,总分相同者,以国家统考科目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国家统考科目初试成绩相同者,以复试成绩总分排序。
2、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的评定:第一志愿研究生依序优先获得二等奖学金;其他未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按照上述一等奖学金评定原则,依次确定获奖等次及名单。
(三)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研究生在读期间所修课程出现考试不通过的,或者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查重盲审、答辩等环节出现不通过的,不能参评当年学业奖学金。二年级与三年级研究生在满足申请资格条件下,科研成果和竞赛成绩突出者可优先考虑:硕士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必须为长沙理工大学)(1)在CSSCI、SCI来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出版学术专著;(3)取得发明专利;(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类奖励;(5)获全国大学生比赛前六名,省大学生比赛前三名。
(四)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只统计未用于上年度评审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
得分者的比重原则上应为以下四项分数累计求和:
专业学位硕士总分=(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35%)+(科研、竞赛、专业实践活动得分×50%)+(非科研类获奖情况×10%)+(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情况×5%)
按总分高低排名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及等级。
1、科研、竞赛情况、专业实践活动占50%;
2、学年成绩占35%;
4、非科研类获奖情况占10%;
5、引领校风院风学风建设情况占5%。
《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详细积分标准》参考下表。
|
类型 |
级别 |
分数 |
要求 |
科研、竞赛、专业实践活动 |
论文 |
A1及以上学校认定刊物 |
50 |
(1)CSSCI及以上论文,研究生独立发表或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在原有计分基础上上浮10分。 (2)除CSSCI及以上的其它论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上述两种情况,计分方式相同)。 (3)CSSCI扩展版期刊1篇记15分、大学学报、省社科院及省社科联以上院刊1篇记10分。其他刊物计5分,刊物需正规出版,知网、维普或万方等网站可查,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有刊物需两个及以上版面,此项累计不超过15分。 (4)期刊认定等级以学校人文社科处认定的最新版本为准。 (5)所有论文须提交期刊原件,稿件录用通知不纳入统计范围。 (6)提交的发表期刊截止日期为评审会召开的前一天。 |
A2、A3学校认定刊物 |
30 |
B1、B2学校认定期刊 |
20 |
其他刊物 |
5-15 |
项目 |
国家级 |
50 |
(1)项目包括研究生创新项目等各类研究生院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项目,以立项文件或结项证书为准。 (2)研究生为项目主持人,且项目为攻读研究生期间立项。 (3)不是项目主持只是参与的各类项目,不进行计分,只供评审参考。 |
省 级 |
30 |
校 级 |
15 |
著作(含专业书籍) |
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 |
5-40 |
(1)研究生第一作者每本计分为40分。 (2)导师或学院其他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参与写作(以书中的前言或后记注明研究生是否参与撰写到具体章节为准,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1万字以下不做统计,1万字以上计5分,2万字以上计10分,参与编写一本著作总加分不超过10分,累计参与编写著作总加分不超过40分。 |
获奖 |
各级各类学术会议、论文报告会获奖 |
5-15 |
(1)研究生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上述两种情况,计分方式相同),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文报告会获一等奖及以上证书的奖15分/次;获二等奖证书的奖10分/次;获三等奖及以下证书的奖5分/次,省级以下(含校级)5分/次,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此项累计不超过15分。 |
|
学科竞赛 专业竞赛 |
各级各类专业竞赛获奖 |
5-30 |
1.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厅级和校级学科竞赛、专业竞赛,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竞赛前三名30分/次,四至六名25分/次,七、八名20分/次;省级竞赛前三名20/次,四至六名15分/次,七、八名10分/次;市厅级竞赛第一名10分/次,第二8分/次、第三名6分/次;校级体育类、非体育类学科竞赛第一名8分/次,第二名6分/次,第三名5分/次。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 2.团体项目=个人项目×0.8,积分赛总名次不纳入计分范围。3.赛事奖励为等奖赛时,需提供主办方盖章的名次证明,按实际名次予以赋分。4.作为教练、助理教练,赋分减半,姓名需在秩序册中体现。5.主办单位和成绩证书盖章单位不一致者按降一级处理。6.认可主办单位:各级奥委会、体育局(只认可锦标赛)、教育局、大学生体育协会、各单项体育协会(只认可锦标赛)、各大学生单项体育协会;邀请赛、分站赛和其他商业赛事不在赋分范围内。此项累计不超过30分。 |
|
暑期实践活动 |
省、校、院级 |
10-50 |
(1)是指研究生主持或参加暑假专业实践项目并结项(以立项、结项文件为准)。 (2)暑期实践活动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团体分别加50、30、15分、10分。 (3)加分分值:参与人数1人,加分100%;参与人2人,按60%、40%顺位分配;参与人3人,按40%、30%、30%顺位分配;参与人4人,按34%、22%、22%、22%顺位分配;参与人5及以上人,第一人为30%,其余人员平均分配剩余分值。 |
学业成绩 |
研究生期间所有课程平均分数 |
非科研类获奖情况 |
荣誉等 |
省 级 |
30 |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党员等; |
校 级 |
10 |
院 级 |
5 |
引领校风院风学风建设 |
参加学术报告会、讲座等 |
校、院级 |
12 |
完成规定的数量指标;每参加一次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需如实记录日期、内容和数量,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保存相关工作资料及照片。是否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加分条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 |
参加公益活动等 |
校、院级 |
10 |
每次或每项加2分。 需如实记录日期、内容和数量,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保存相关工作资料及照片。是否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加分条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此项累计不超过18分。 |
完成工作、任务等 |
校、院级 |
8 |
附:自2020年奖学金评审开始,以下负面清单概不计分,暂可作为毕业条件:
负面清单期刊目录 |
序号 |
期刊名称 |
主管(主办)单位 |
出刊频率 |
单期篇数 |
版面大小 |
1 |
办公室业务 |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半月刊 |
149 |
16开 |
2 |
北方经贸 |
黑龙江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黑龙江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月刊 |
77 |
大16开 |
3 |
才智 |
中国吉林高新技术人才市场 |
旬刊 |
>200 |
大16开 |
4 |
财经界(学术版) |
国家信息中心 |
半月刊 |
190 |
16开 |
5 |
产业与科技论坛 |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
半月刊 |
140 |
大16开 |
6 |
楚天法治 |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半月刊 |
>100 |
大16开 |
7 |
传播与版权 |
广西期刊协会 |
月刊 |
70 |
大16开 |
8 |
当代经济 |
湖北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 |
旬刊 |
68 |
大16开 |
9 |
法制博览 |
共青团员山西省委 山西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
旬刊 |
>300 |
大16开 |
10 |
法制与经济 |
广西日报社 |
月刊 |
60 |
大16开 |
11 |
法制与社会 |
云南省人民调解委员会 |
旬刊 |
>300 |
大16开 |
12 |
改革与开放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工程咨询中心 |
半月刊 |
63 |
大16开 |
13 |
管理观察 |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旬刊 |
50 |
16开 |
14 |
管理学家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月刊 |
94 |
16开 |
15 |
海峡科技与产业 |
科技部海峡两岸科技交流中心 |
月刊 |
81 |
16开 |
16 |
合作经济与科技 |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
半月刊 |
>70 |
大16开 |
17 |
河北企业 |
河北省企业联合会 |
月刊 |
80 |
大16开 |
18 |
黑河学刊 |
黑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双月刊 |
80 |
大16开 |
19 |
黑龙江教育 (理论与实践) |
黑龙江大学 |
月刊 |
40 |
16开 |
20 |
湖北农机化 |
湖北省农业机械工程研究设计院 |
半月刊 |
100 |
大16开 |
21 |
环渤海经济瞭望 |
天津市信息中心 |
月刊 |
>100 |
大16开 |
22 |
技术与市场 |
四川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
月刊 |
142 |
大16开 |
23 |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
佳木斯职业学院 |
月刊 |
180 |
16开 |
24 |
剑南文学(下半月) |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
月刊 |
55 |
大16开 |
25 |
今传媒 |
今传媒杂志社 |
月刊 |
45 |
16开 |
26 |
金田 |
广西玉林市文联 |
月刊 |
419 |
大16开 |
27 |
经济管理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
月刊 |
>300 |
大16开 |
28 |
经济研究导刊 |
黑龙江省报刊出版中心 |
旬刊 |
>50 |
大16开 |
29 |
经济与社会研究 |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月刊 |
约85 |
大16开 |
30 |
经营管理者 |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
月刊 |
40-50 |
大16开 |
31 |
经营者 |
中国市场学会 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 |
半月刊 |
>150 |
大16开 |
32 |
决策探索 |
河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
半月刊 |
65 |
大16开 |
33 |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
河南省教育厅 |
月刊 |
100 |
16开 |
34 |
科技财经 |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
半月刊 |
228 |
大16开 |
35 |
科技经济中心 |
南昌市信息中心 |
月刊 |
75 |
大16开 |
36 |
理论观察 |
齐齐哈尔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月刊 |
50 |
大16开 |
37 |
旅游纵览 |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中国女摄影家协会 河北省旅游协会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半月刊 |
>100 |
16开 |
38 |
纳税 |
云南出版传媒集团 |
旬刊 |
>200 |
16开 |
39 |
企业改革与管理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半月刊 |
>140 |
大16开 |
40 |
企业科技与发展 |
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 |
月刊 |
>120 |
大16开 |
41 |
企业文化 |
黑龙江省作协 |
旬刊 |
46 |
大16开 |
42 |
青春岁月 |
共青团河北省委 |
半月刊 |
约130 |
16开 |
43 |
全国流通经济 |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
旬刊 |
>80 |
大16开 |
44 |
人力资源管理 |
内蒙古日报 |
月刊 |
212 |
大16开 |
45 |
商 |
科幻世界杂志社 |
周刊 |
>200 |
大16开 |
46 |
商场现代化 |
中商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半月刊 |
>80 |
大16开 |
47 |
商情 |
河北省消费时尚文化传播中心 |
周刊 |
200 |
大16开 |
48 |
时代金融 |
中国《时代金融》杂志社 |
旬刊 |
约40 |
大16开 |
49 |
市场周刊 |
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月刊 |
75 |
大16开 |
50 |
视听 |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广西电视台 |
月刊 |
>100 |
大16开 |
51 |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学报 |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月刊 |
98 |
16开 |
52 |
投资与创业 |
中国生产力学会 黑龙江省生产力学会 |
月刊 |
189 |
16开 |
53 |
文化学刊 |
辽宁社会科学院 |
月刊 |
80 |
大32开 |
54 |
西部皮革 |
四川省皮革学会 四川省皮革行业协会 |
半月刊 |
90 |
大16开 |
55 |
现代交际 |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
半月刊 |
>120 |
16开 |
56 |
现代经济信息 |
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 |
半月刊 |
388 |
16开 |
57 |
现代企业 |
陕西省企业管理协会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 |
月刊 |
75 |
大16开 |
58 |
现代企业文化 (上旬刊) |
中国工人报刊协会 中国工人出版社 |
月刊 |
约60 |
大16开 |
59 |
现代物业 (上旬刊) |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现代物业杂志社 |
月刊 |
65 |
大16开 |
60 |
现代物业 (中旬刊) |
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
月刊 |
200 |
16开 |
61 |
现代营销 |
吉林省新闻出版局 |
月刊 |
91 |
大16开 |
62 |
消费导刊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半月刊 |
69 |
大16开 |
63 |
新闻传播 |
黑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黑龙江新闻研究所 |
半月刊 |
75 |
大16开 |
64 |
新闻研究导刊 |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
月刊 |
约214 |
大16开 |
65 |
新西部 |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
半月刊 |
103 |
大16开 |
66 |
学理论 |
哈尔滨社会科学院 |
月刊 |
100 |
大16开 |
67 |
知识经济 |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
旬刊 |
约105 |
16开 |
68 |
智富时代 |
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 |
月刊 |
>360 |
大16开 |
69 |
中国管理信息化 |
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 |
半月刊 |
>100 |
大16开 |
70 |
中国商界(下半月) |
《中国商报》新闻出版总社 |
月刊 |
>200 |
大16开 |
71 |
中国市场 |
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 |
旬刊 |
约95 |
大16开 |
72 |
中国水运(下半月) |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
月刊 |
>100 |
大16开 |
73 |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中旬刊) |
河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月刊 |
100 |
16开 |
74 |
祖国 |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 |
半月刊 |
约200 |
16开 |
75 |
除核心期刊以外的所有“旬刊” |
四、评审程序
(一)将学校分配的奖学金名额按照各年级学生的比例分配到各年级,以年级为单位评选。
(二)公布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数量。
(三)由研究生本人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审核盖章为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导师认可签名;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在当年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上交截止之时前上交,过期不再补交。
(四)由党支部、班委会组织评议,对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并计算各专业研究生的综合排名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初选名单进行评议,确定正式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还应包括评审过程。
(六)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正式名单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其他
(一)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经认定后,如在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则取消该生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生在读阶段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并根据《欧博官网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已经毕业的,则追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并书面告知工作单位。
(二)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代表评审委员会接受学生申诉。
(三)本办法由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四) 本办法自2022年9月27日起执行,其他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欧博官网体育学院
二0二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