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回应群众意见,推进教风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形成“以奖促教”的教学激励机制,现对2014-2015学年教学优秀奖组织评选工作做如下补充通知:
1、凡已申报本次教学优秀奖的教师须在2015年5月30日之前在全院范围内举办一次教学公开课,授课时间20分钟以上。
2、请各院(部)制定公开课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对参加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原则上须参加)、活动安排等予以明确规定。评委专家要对每一位教师上课情况现场点评并按百分制打分。其分值将在学校综合评议时按权重计入总分。实施方案和评价结果作为学院对申报者跟踪考察情况的一部分,请各院(部)于2015年6月5日前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质评办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