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建设工作
1.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2.完成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3.开展元旦、春节党内慰问。
4.师生党支部书记准备好年终党建述职材料(Word+PPT)。
二、发展党员与党员教育管理
1.12月8日前,按要求报送分党校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总结。
2.12月10日前,完成党总支接收预备党员审议工作,相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3.12月20日前,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审议工作,相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1)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步骤24】,提交《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审议)报备名册》;(2)按照党员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完成材料归档【步骤25】。
4.2023年12月20日前,学院党总支 2023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小结(含指导性计划执行情况、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报组织部。需说明下年度培养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其中毕业生与低年级数量分别列出)、教工重点培养对象名单。
5.2023年12月15日前,坚持“应办早办、应办尽办”的原则,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新发展党员信息录入、转正党员信息更新。
6.全面应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流动党员管理子系统,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7.开展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结合2023届毕业生发展党员程序自查情况,进行整改。
三、主题党日活动
1、党日主题
盘点工作攻坚克难 实干担当促进发展
2、学习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4.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
3、工作要求
1.扎实开展学习。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要求,组织党员讲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微党课”。
2.丰富实践活动。组织师生党员观看教育片,结合学习情况进行交流讨论、案例分享、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实践活动。
3.加强支部建设。统筹安排落实好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汇报、流动党员管理,筹备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
4.按月交纳党费,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的其他事项。
附件一 1.习近平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强调 再接再厉抓好灾后恢复重建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温暖过冬
https://www.12371.cn/2023/11/10/ARTI1699621272493559.shtml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强涉外法制建设 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https://www.12371.cn/2023/11/28/ARTI1701149406055175.shtml
3. 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 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https://www.12371.cn/2023/12/04/ARTI1701686199965441.shtml
4.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
https://www.12371.cn/2023/11/24/ARTI1700807192106893.shtml
5.共产党员网“课件节目”栏
https://www.12371.cn/kjj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