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将2020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按专业方向分流。实行“遵循志愿、排名优先、学院调配”的方式,并兼顾专业方向和教学资源布局、保持学科专业稳定发展等原则, 2020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将于2023年下半年开始按照食品工程、粮油工程和质量与安全三个方向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一、总则
1. 落实贯彻《欧博官网招生指南》的精神,紧密结合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及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三个专业方向的特点。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适度引导和合理调配的原则,对专业方向分流进行引导和调配,使各专业方向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4. 本方案经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程云辉 王建辉
副组长:方 芳 练旋黎
成 员:方碧波 许 宙 王伯芳 李秀莲 兰贵辉 李彦 向小乐
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文件方案,确保专业方向分流公开透明;负责审查方向分流录取名单;负责对本方案的解释。
3.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方向分流拟定于2023年春季学期第5周前完成。
4. 本次专业方向分流对象为2020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81人,在食品工程、粮油工程、质量与安全三个专业方向进行专业分流,根据2018、2019级专业方向分流现状及现有人数三个方向的平均值设置105%的专业方向分流人数上限,本次各专业方向分流计划如下:
表1:各专业方向分流计划表
专业方向名称 |
当量人数(人) |
计划分流数(人) |
食品工程 |
28 |
≦29 |
粮油工程 |
27 |
≦28 |
质量与安全 |
26 |
≦27 |
本次专业方向分流每位学生填报第一至第三志愿,每个专业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表1所示的上限人数,各专业方向开班人数不得小于20人。
三、分流工作程序
1. 指导与摸底阶段
通过专业方向分流动员、专业发展及前景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方向特色和发展前景,并为学生提供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专业方向;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进行志愿预填报,并根据预填报结果进一步开展工作。
2. 申报阶段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方向分流志愿,每人按顺序填报2个志愿。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志愿进行公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填报志愿参加专业方向分流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方向。
3. 分流阶段
学院公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所有学生五个学期所有课程的平均总学分绩点及其排名。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生志愿(第一排名)优先,平均学分绩点第二的原则确定分流名单。如果相应专业方向第一志愿学生数超过计划分流数,则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确定该专业方向分流名单。
如果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方向,根据第二志愿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以此类推确定。
平均学分绩点相同者,大学第一学年高等数学学分绩点成绩高者排序在前,其次再按英语学分绩点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4. 公示结果
公示专业方向分流结果,公示期为十天。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联系人:李秀莲,联系电话:85258727),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诉(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联系人:刘应好,联系电话:85258566)。专业方向分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四、工作进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负责部门 |
1 |
工作动员、专业方向分流宣讲 |
2023年春季学期 第1-3周 |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学工办 |
2 |
学生志愿摸底 |
2023年春季学期 第3周 |
教务办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 学工办 |
3 |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公示 |
2023年春季学期 第3周 |
教务办 |
4 |
咨询与填报志愿 |
2023年春季学期 第4周 |
教务办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学工办 |
5 |
专业方向分流 |
2023年春季学期 第5周 |
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
6 |
学院公示 |
2023年春季学期 第5周 |
教务办 |
7 |
公布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
2023年春季学期 第5周 |
教务办 |
五、其他说明
1. 成绩计算方法:大学第一学期至第五学期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生专业方向分流的主要依据,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由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直接输出)。
2. 学科成绩按有效成绩参与排名。
3. 因学籍异动降至2020级的学生,已经确定专业方向的不参与本次专业方向分流。
4. 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方向分流机会,学生专业方向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方向修读。
5. 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