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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学院关于强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纪律的通知

2020-02-09

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水利工程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相关纪律强调如下:

    1、请全体教职工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服从指挥调度,无条件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不信谣不传谣,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保持通讯畅通。如需出门,请戴好口罩并做好相关防护,并严格遵循所在小区、社区、街道、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

    2、需要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工,请严格遵循相关要求,并主动联系所在社区和学院。

3、在外地的教职工如需返回长沙,请做好相关防护并及时向学院报备(出发时间、预计抵达长沙时间、乘坐交通工具、途中有无经停湖北地区等信息);在长沙的教职工尽量不要离开长沙市区,若有紧急需要,必须向学院报告。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一切公务出差,若有特殊紧急需要,必须上报学院、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出行。

4、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各级部门针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通知精神,在居住地点自行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根据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部、学工部、招就处等职能部门的具体通知要求,落实好新学期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等各项工作,任何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培训活动。

5、担任研究生导师、班主任的教职工,应主动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通过微信、QQ信息等密切关注学生目前思想和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并配合学院做好相关工作;担任专业毕业实习、卓越班指导工作的老师,应主动加强与所指导学生的交流、沟通,通知学生不得擅自到单位实习,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并配合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6、学院严格执行校、院、系(中心)三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如违反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水利工程学院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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