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6
全院教职工:
根据《水利工程学院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工作室分配及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启动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工作室申请工作:
1、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工作室由学院统一调配,各团队根据需求和用房标准向学院提出申请(附件2),学院不受理个人申请。
2、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工作室搬迁实行“先退后进”原则,即原有办公室、工作室在规定时间内交还学院,再搬入新申请的团队工作室。
3、在工作室调配、搬迁过程中,各团队要在学院安排下良好沟通、协调,以保障各项工作环节有序进行。
附件:1、《水利工程学院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工作室分配及管理办法》(试行)
2、水利工程学院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工作室使用申请表
水利工程学院
2018年4月16日
附件【附件1:《水利工程学院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工作室分配及管理办法》(试行)(1).docx】
附件【附件2:水利工程学院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工作室使用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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