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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预备党员教育、培养和考察制度

2007-07-11

为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必须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与考察。

二、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进行一次党的观念和共产主义信念的教育。

三、对预备党员教育的重点,是使其直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特别要教育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注意改进入党时组织指出其存在的缺点与不足。

四、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担负继续培养联系人的责任。

五、预备党员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般每季度应写出书面的思想汇报上交党组织。预备期满时,应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六、党支部应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其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其改正。党小组和党支部每季应将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中。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所在党小组应书面向支部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八、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三个月之内,支委会应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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