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学院评审小组复审,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结果公示,名单附后。对认定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9月22日-9月28日期间工作日)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向能动学院学工办反映(地点:云塘校区新能源大楼2栋501),过期不予受理。
能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