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发[2013]05号
院属各单位:
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何建军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助理。协管学科与科研工作,试用期半年。
石阳春同志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系主任。
免除周鹏展同志院长助理及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系主任职务。
免除陈小辉同志院长助理职务。
免除邱玮同志院长助理职务。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3年9月4日
关键词:职务任免通知
报 送: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
抄 送:院属各单位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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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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