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本科生专业分流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成立了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业分流细则和工作方案。
学生进行专业方向申请并填报专业分流申请表后,学院按照学生申请及成绩绩点排名等情况,确定了专业分流方向学生名单。名单见附件。
现将分流名单在学院教学网站上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17日至3月20日。
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学工辅导员:罗亦欧 电话 85258415
教务办主任:欧光武 电话 85258407
附件: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1级能源动力类专业分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