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31日下午,科技处在云塘校区一办公楼六会议室召开《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宣贯会议,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刘朝晖出席会议,各教学院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科技处、社科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等部门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科技处处长胡林主持。
科技处副处长魏建国做宣贯讲座。他从新《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重点、新《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亮点、成果转化典型案例、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内容四个方面进行宣贯。他指出,新《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更加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突出科技研发机构建设;突出科技人才激励;突出细化保障措施。
刘朝晖强调,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宣传贯彻《条例》工作,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构建认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全面贯彻《条例》的良好局面,营造师生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工作的良好氛围。
(文 图/张翼 审/胡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