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科技项目实施管理与验收,提升科技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长沙市科技项目验收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2024年的长沙市科技项目将采取“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方式,定期清理并组织验收,结合欧博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负责人与长沙市科技局签订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中有
关目标任务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着重验收以下内容:
(一)合同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关键技术研发及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专利、
论文等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支出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人才培养、经济效益、环保等主要社会指标完成情况。
(二)经费使用情况。立项项目专项经费核算、使用情况。
(三)项目其它绩效情况。专项组织实施与服务取得的其它成效,如产学研
结合、重大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
三、验收程序
(一)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通过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175.6.46.174:8088/Admin/Default.aspx)填写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并对照任务书约定的指标上传项目执行、指标完成情况和财务凭证等相关附件材料(含投入、产出方面的相关票据)。其中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验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系统中“导出项目验收申报表”的第2页)
2、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收支明细账”盖财务公章)
3、政府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经费决算表”盖财务公章)
4、资金支出原始凭证3笔左右(记账凭证、原始发票、转账凭证等)项
目投入的佐证材料;
5、技术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请或授权专利、
获得省、国家级项目或科技奖、人才培养(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
6、自查验收报告(应含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形成的技术成果产生的社会、
经济效益,经费决算情况,特别是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专家评价。请项目负责人组织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议并形成综合评审意见(样表见附件2),报长沙市生产力中心备案。
(三)纸质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填报后将《长沙市科技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含系统导出的《验收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和《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专家综合评审意见》(附件2,单独打印无需装订),一式一份交至学校科技处(一办714室),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校科技处联系人:邱佳
联系电话:0731-85258137
联系邮箱:kybxmgl@csust.edu.cn
附件:1.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
2.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专家综合评审意见(样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