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请2019年度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立项支持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时限上报相关材料。
1. 单位绩效自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自评内容,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等佐证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5月20日前填报绩效自评数据表、撰写自评报告(附件1-2)并审核提交。未在科管系统申报的奖励性和补助类项目,线下填写数据表,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发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绩效评价部电子邮箱。
2. 绩效数据汇总。各省直部门、市(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等项目推荐单位,登录科管系统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自评数据及报告内容进行审核,下载绩效评价推荐部门汇总表(附件3)并盖章确认,5月25日前寄送省科技事务中心绩效评价部。
3. 现场绩效评价。根据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抽选的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价。6月5日前,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现场绩效评价项目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前准备好核查资料清单(附件4)。
原文地址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005/t20200511_12074253.html
附件1.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基础数据表
附件2.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推荐部门汇总表
附件4.现场绩效评价项目资料清单
科学研究部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