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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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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7日 12:41 来源:科学研究部

校属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有意向的学院以公文形式于2019年6月28日前报送教育部科技司(一式7份,同时通过光盘或邮件方式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黄乔

电话:85258251

电子邮箱:416986827@qq.com

原网址:http://www.moe.edu.cn/s78/A16/s8213/A16_sjhj/201905/t20190531_383966.html

 

                                                                            科学研究部

                                            2019年6月17日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引导高校围绕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加强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攻关,发挥高校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经研究,拟围绕关键领域,组织建设布局一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新建工程中心项目重点围绕核心关键领域、新兴空白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与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技。

2.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提建设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新建工程中心不得与本单位已有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雷同。

二、组织申报

1.采取限项申报。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分别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原则上不再推荐部省合建高校),工信部推荐申报建设项目不多于4项,中央统战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分别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超报项目不予受理。

2.请申报单位认真组织编写申报材料(格式附后),并以公文形式于2019年6月28日前报送我司(一式7份,同时通过光盘或邮件方式报送电子版)。教育部直属高校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司;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本单位所属高校的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司;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市)属高校的推荐工作,并将省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司。我司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人:张洪010-66092082,刘法磊010-66096733

电子邮件:gxc7937@moe.edu.cn

邮政编码:10081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

附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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