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欧博官网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3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并紧密结合建筑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学院普通全日制2023级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类)的管理工作。本方案经建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严格遵守转专业条件、规则与程序。
二、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明确接收指标、接收条件、遴选规则、工作流程、时间安排与联系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遴选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确保转专业公开透明;负责对本方案的解释。
组 长:熊鹰、许建和
副组长:李家春、周晨
成 员:易宇、贺鹏、熊辉、郭恒、王栩婕、张毅、陈湘
三、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办法
1、本学院2023级在校本科生,凡符合《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教通字[2024]9号)基本条件要求的,均可自由填报转专业(类)志愿,各专业(类)转出均不设学分绩点、学业成绩和转出比例限制。
2、本学院接收的名额指标为:
接受名额42名,其中建筑学专业20名,城乡规划专业11名,风景园林专业11 名。
四、转专业的初审及遴选办法
报名学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1)符合《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基本条件要求。
(2)2023级学校各理、工科专业本科生以及学校高考招生录入人文社科专业但高考考试首选科目为物理的学生(包括高考招生分文理科招入的理科生)均可以自由填报本学院各专业。
凡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需提交以下材料(可以为电子文档)于2024年3月21日前交建筑学院教务办(金16-309)进行初审:
1、《欧博官网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审核原件);
3、附父母同意书(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上说明);
4、其他个人证明材料(获奖或英语过级证书等,不需要个人提供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单)
5、一幅A3图幅的绘画作品(素描、写生不限)
也可以“姓名+转入专业”命名,连同手绘作品JPG格式(内容及表达方式不限),获奖证书、等材料,打包(压缩文件也以“姓名+转入专业”命名) 发送至564596850@QQ.com,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对申请学生的转入资格进行初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26日,地点:金16-314。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接收名额择优将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6、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
申请转专业学生的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必须合格(满分100分科目即60分以上合格),才有资格进入成绩排名;所有考生的遴选均严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和预录,并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
3)按照综合成绩(课程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五、转专业工作时间与进程安排
时间 |
具体安排 |
3月18日前 |
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审核 |
3月19日 |
学院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 |
3月19日~3月22日 |
学生报名、学院初审 |
3月22日 |
在学院网站公示报名情况及初审合格名单 |
3月26日 |
在金16-314面试 |
3月26日~3月28日 |
学院公示拟同意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
六、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设立监督电话:0731-85057426
报名咨询电话:0731-85053426(教务办)
0731-85057936(学工办)
教务处监督电话:0731-85258572
建筑学院转专业QQ群:1018035473
建筑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通知的附件.zip
建筑学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