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3-03-14 09:43:13 浏览量:
根据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专业培养方案,计算机类学生于第五学期开始按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和网络工程三个专业进行分专业培养。学院计算机类专业分流工作于第四学期进行。
一、总 则
1、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细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尊重志愿、成绩优先及鼓励创新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专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为保证有社会需求的专业可持续发展,避免修读专业人数严重失衡,进行适度引导和合理调配,确保各专业均有适量的学生修读,激发专业提高办学质量的内生动力,同时确保学生培养质量和学院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4、本细则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计算机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
成员:教务办主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主任、软件工程系主任、网络工程系主任、年级辅导员
秘书:教务办主任、年级辅导员
2、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商讨制定本院专业分流的原则和专业分流具体工作细则,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分流后负责审查录取名单,同时负责对本细则的解释。
3、计算机类学生专业分流将于第四学期第4-5周进行。
三、专业分流对象及专业分流计划数
根据各专业平均学生比例计算计算机类各专业当量人数,2021级设置专业分流人数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62人)、软件工程(108人)、网络工程(57人)。每位学生按顺序填报3个志愿,原则上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预设人数,各专业开班人数不少于20人。
四、分流工作程序及分流模式
分流工作按以下流程进行:
全体学生动员——专业分流动员咨询会——成绩统计排名公示——学生填报志愿——确定学生专业——公布结果——学校备案
1、第一阶段:专业分流动员、指导
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等形式,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引导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成绩排名及就业需求等合理选择专业。
2、第二阶段:学生申报
(1)学院公布待分流学生在校学习前三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2)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人按顺序填报3个志愿(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教务办。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还可提交特殊专长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申报1个专业(不受前三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限制),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学院教务办。
(3)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志愿进行公示。
3、第三阶段:分流模式及程序
专业分流分为两种模式:按志愿及成绩情况分流和按特殊学术专长模式分流。
(1)按志愿及成绩情况分流
1)学生按顺序填报3个志愿。分流原则为志愿优先,各专业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录取。
2)工作组根据学生在校前三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对同一志愿学生按绩点分值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已录取达到专业人数,则填报该专业的第一志愿未录取学生分流到该学生填报的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参与录取;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未达到录取人数,则接受第二、第三志愿学生参与录取,录取原则也是第一志愿优先,然后第二志愿、最后第三志愿,同等志愿情况下,绩点分数优先。
4)转专业学生按原来已转专业录取,不参与大类分流。
(2)特殊学术专长模式分流
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1项者,可申请申报1个专业(不受前三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限制),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学院教务办。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或申报专业组织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环节,并对申请学生的竞赛获奖奖项、科研及创新项目进行核实,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决定是否优先接收,并报学院审定。如未接受,仍按第(1)条中的分流模式进行录取。
1)参加学院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项目列表见附件3)及创新创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励者(个人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团体赛二等奖及以上且本人排名前二)、省级奖励者(团体赛一等奖及以上且本人排名前二)。
2)申请并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排名第一)。
4、第四阶段:公示及备案阶段
(1)分流名单公示,公示期3天。
(2)专业分流名单经学院审批。名单一经审批,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需经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表决通过。
五、其他说明
1、每位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志愿表,如不填报或填报不规范者,将视其为服从分配。
2、大学前三学期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生专业分流的依据,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分流方案公布时由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直接导出。在此之后产生的缓考和补考成绩不计入计算。(经教务处批准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如果缓考成绩尚未报送,则在计算成绩时该门课程的成绩不计入计算。)
3、上述分流过程中,平均学分绩点相同者,通过CET-6的排序在前(若都通过,则CET-6考分高者在前),其次再考虑CET-4的通过情况及分数。
4、学籍异动的学生,异动前是计算机类的学生需要参与专业分流。
5、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负责人(部门) |
1 |
专业分流动员咨询会 |
第四学期第4周 |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各专业 |
2 |
成绩统计排名、学生填报志愿 |
第四学期第4周 |
教务办、年级辅导员 |
3 |
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
第四学期第5周 |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
4 |
公示结果 |
第四学期第5周 |
教务办 |
5 |
确定学生专业、公布结果、学校备案 |
第四学期第5周 |
教务办、学工办 |
附件1:计通学院2021级计算机类学生专业申请表
附件2:计通学院2021级计算机类学生特殊专长申请表
附件3:计通学院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