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对象和条件严格按照学校和《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和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院按比例分配至学院。学业奖学金学院按照年级和学位点进行再分配(另行通知)。
三、 申报国家奖学金材料须于9月27日(周三)12:00前报送给相应学位点培养老师。
四、各班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须于10月16日(周一)17:00前报送相应培养老师再由学院开会审定。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