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欧博官网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
组长:陈银娥
成员:彭新宇 张新华 王治 谢朝华
2、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纪检监督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过程进行纪检监督,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的质询、投诉和违纪违规情况反映。
组长:王宏
成员:唐青 谢朝华
3、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二、复试时间安排
1、5月7日(周五)上午9:00,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到金盆岭校区7号教学楼206室报到,报到时需提交材料参照《欧博官网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yjsy/info/1121/5300.htm)。学院按照要求严格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录取。
2、5月7日(周五)上午10:00,复试考生分组开始进行综合面试。候考教室:金盆岭校区7号教学楼211室。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学院采用线下复试方式,流程包含中英文自我介绍、导师提问、学生现场作答。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
(1)英语听说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等。复试小组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1、复试初试成绩要求
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科目成绩不低于60分。
2、录取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录取原则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参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优先录取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4)在满足学院考核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报考当年尚未招收博士生(含直博、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的导师的1名全脱产考生。
(5)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0.6+复试成绩×0.4。
4、录取办法
(1)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提出拟录取名单。
(2)导师招生数按照当年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数分配方案执行。优先录取导师招生计划内报考该导师的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数,超过了报考导师的当年招生计划数,则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3)因受学院规定的导师招生名额限制,同一专业导师之间的合格生源可以相互调剂。调剂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审定。调剂须得到报考导师、拟转入导师同意。不愿意调整或不能调整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转入导师的最终录取数不能超过该导师当年的招生名额限制。
(4)导师招收博士生需缴纳博士生资助基金,缴纳资助基金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财务处办理,方可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导师未缴纳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
5、录取类别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对应定向生和非定向生这两类学生。
(1)定向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欧博、考生本人、定向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欧博官网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欧博官网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于6月2日前寄送到录取学院,由学院汇总交研招办,开学后到录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2)非定向生(全脱产):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于6月2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录取学院(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录取学院。逾期不转,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的考生于1周内将本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二甲及以上医院)邮寄至报考学院,由各学院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奖助学金及学费
1、学校为非定向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定向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2、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在入学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费(详情见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
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质量,学院将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研究生院将会同校纪检监察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博士生招生纪检监督小组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研招办或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5258968;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5258529。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