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拟同意推荐以下九名同志参评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三名同志参评会计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一名同志参评审计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见附件。
现予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2日-4日,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9月4日前向院办反映,联系电话:85256088。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