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为规范和加强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条件”的原则,严格遵守转专业条件、规则与程序;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学院书记、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教务办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一线教师等组成,成员总数不少于7人。具体职责为:制定学院转专业年度工作方案(包括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等);组织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三章 转专业基本条件
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之规定。
第四章 转专业规则与程序
第六条 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师资力量与办学资源,接收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在校生总数(不含卓越班、校企合作班学生人数)的20%左右,每年可根据学校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第七条 根据学院专业特点,接受专业转入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之规定;(二)具体条件:转专业学生除符合学校基本条件以外,满足下列具体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申请转入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三个专业的学生,《高等数学》(一)初试成绩在75分以上;
2.申请转入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国际贸易与经济专业的学生,英语四级成绩要达到425分及以上;未参加四级英语考试的学生的一年级大学英语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
3.申请转入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学生没有限制条件。
第八条 满足本细则之第七条规定的转专业申请学生,学院接收其申请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公示通过者名单。
第九条 凡是通过我院转专业申请审核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由学业成绩绩点分和面试分构成申请人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面试分,两者各占50%(面试标准及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计算方式见附件)。
第十条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大学生创新项目(项目成员)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参加学院选拔考试、面试,总成绩排在当年学院各专业接收转入控制数之内的转专业学生,报送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再报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议转专业学生材料,依据学院考核成绩排名和接受专业所确定的录取比例,形成拟同意录取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行文公布转专业(类)学生名单。
第五章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第十二条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严格按照《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学院严格执行《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附件1:面试评分表(适用于团队面试形式)
评价依据 |
考察要点 |
标准分 |
举止仪表 |
穿着大方得体;言谈举止表现出良好的素养 |
5 |
言语表达能力 |
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语言流畅;能有 效地影响他人 |
15 |
情绪稳定能力 |
面对压力和冲突时能够沉着冷静、自我控制、积极应对。 |
20 |
组织协调能力 |
在讨论中能够求同存异;能引导小组讨论的方向;能设法平息小组成员间争议;推动小组形成一致的意见。 |
20 |
综合分析能力 |
思路清晰;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分析问题全面;能较好地把握、综合别人的观点。 |
20 |
人际沟通能力 |
能够耐心倾听;理解他人的情绪和观点;态度与方式得体 |
20 |
合计 |
—— |
100 |
附件2:面试评分表(适用于单独面试形式)
评价依据 |
考察要点 |
标准分 |
举止仪表 |
穿着大方得体;言谈举止表现出良好的素养 |
5 |
言语表达能力 |
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语言流畅;能有 效地影响他人 |
15 |
情绪稳定能力 |
面对压力和冲突时能够沉着冷静、自我控制、积极应对。 |
20 |
人际沟通能力 |
能够耐心倾听;理解他人的情绪和观点;态度与方式得体 |
20 |
专业认知与潜力 |
对原专业和申请转入专业有较为正确的认知,对转入专业的学业发展有较为可行的计划。 |
20 |
综合分析能力 |
思路清晰;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分析问题全面;能较好地把握、综合别人的观点。 |
20 |
合计 |
—— |
100 |
附件3: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计算方式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实际平均学分绩点/4×100×0.50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