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晚查学生寝室制度
寝室是学生们学习、生活非常重要的地方之一。为了保证学生们有一个更和谐、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晚查学生寝室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自律委员会将每周至少两次对所有学生寝室进行检查。查寝时间于每周日晚上和每周的任意另一天晚上,于22:30开始。
二、查寝时,每一位学生必须在寝室,如有学生暂时未归,寝室其他人员应及时说明其去向,并在暂时未归的学生回到寝室时,及时通知其,主动与查寝人员联系。
三、学生如未请假并获批准,一律不得在外住宿,晚上11点以前必须回到本人寝室。
四、查寝时,如发现在寝室内使用或存放电热毯、热得快、电吹风、电水壶、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和管制刀具,将一律予以收缴到学工办封存,并进行详细登记。
五、检查人员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现象(如抽烟喝酒、打牌赌博、打架斗殴、起哄摔物、私拉乱接电线和网线)须进行详细登记,并及时向学院学生辅导员老师或宿管员报告情况。
六、查寝结果将及时在各宿舍楼栋的信息栏内公布。
七、检查人员查寝时,如遇学生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应及时向学院反映,以便学院及时了解实际情况并采取措施。
八、节假日期间,由自律委员会安排值班人员对寝室进行巡视,防范突发事件,避免管理真空,并将查寝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九、自律委员会人员应服从查寝的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私自更换岗位。使用的工作牌不得丢失或外借他人,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二O一O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