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开展我院学生的学风建设、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及科技活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学研导生的聘任
第一条:学研导生是由科研水平高、热心学生工作、有奉献精神的我院研究生担任。
第二条:学研导生人选由学院聘任,对不能履行学研导生职责或失职的应及时调整。
第三条:本科一到三年级,每个年级每个专业配备一名学研导生,见附表。
学研导生的职责
第四条:学研导生负责所带专业学生的学风建设、科技活动、课题研究等学业方面的指导。
第五条:每学期至少给所带专业学生开展1次专业学术讲座,要留存文字记录、照片等资料。
第六条:每学期至少指导所带专业学生开展科技活动2次,要着眼于培养他们的科学思维和科研能力。
第七条:每年完成1次所带专业学生的考研辅导讲座。
第八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学风建设座谈会,引导所带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指导班级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交流学习经验,改进学习方法,树立优良学风。
第九条:每年至少指导所带专业学生完成2项校级学生科技立项项目。
第十条:加强对所带专业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能力的培养,积极为学生创造科研、实践锻炼的条件。
学研导生的考核
第十一条:学研导生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
第十二条:每学期末学研导生根据工作情况,写出工作总结,上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十三条:经考核为优秀者,学院授予“优秀学研导生”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