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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的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30日 来源: 作者: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讲,明礼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是走向社会的“通行证”。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德能兼备的合格人才,已是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当务之急。诚信考试宣传旨在通过对同学们的诚信教育,使同学们理解诚信考试的意义。为实现诚信考试,我院特制定了如下管理规定:

一、进行诚信考试宣传——考风考纪动员大会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的动员大会,一方面,为迎接即将到来的考试营造良好的学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风气,塑造高尚的品格,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考试舞弊为耻;另一方面,为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诚信考试的重要意义:诚实应考,是我们每位学生应尽的义务使少数怀有侥幸心理的同学们,能够及时遏制自己的不良思想,并教育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应对各项测试,以达到自我能力的提高。

二、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信考试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承诺,我院倡导同学们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下我们每一位同学的名字。清晰的印在纸上的不仅仅是同学们的名字,更承载着同学们对自我的一种承诺,对自我行为的一种约束。通过承诺书,还可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章制度。

三、建立学生干部巡考队伍

为加强我院学风和考风建设,学生干部们主动组建巡考队伍。在我院举行的学生手册考试、四六级模拟考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中,他们牺牲自己的学习、休息时间,来熟读考试章程与考试流程,通过巡考以力求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使得各种考试都能够顺利进行。

四、加强考试违规与作弊行为的管制与惩处力度

为确保同学们排除侥幸心理、严格要求与约束自我,做到诚信考试,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了相关考试违规与作弊行为的惩罚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1、违纪行为:在学校及国家等各项正规考试中,学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而实施的行为视作违纪行为。主要行为为: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3)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在考场或者明确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5)未经监考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传、接物品或擅自离开考场的;

6)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卡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7)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出现以上考试违纪行为任一条者,该课程考试成绩记为无 效,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两次考试违纪的,给予留校察看及其以上处分。

2、作弊行为: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视为作弊行为,具体行为如下: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有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6)估计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交卷后,在考场周围向考场内未交卷学生提供答题信息的;

8)剽窃或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资料,或偷改个人课程或实践环节成绩的;

9)其它经监考人员判定同时被教务处认定的违反考试规则和纪律的作弊行为。

出现以上考试作弊行为任一条者,该课程考试成绩记为无效,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第二次考试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我学院以人为本,以治为纲,通过一系列考风建设的举措来达到育人的目的,督促学生们明白考试作弊的危害,自觉恪守诚信,用自己的点滴行为共铸校园环境,让舞弊远离校园,让诚信永驻心中。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