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班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院班级工作,使班级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调动全院广大同学投身于院风学风建设,努力激励和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科研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基础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先进班集体建设,为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学生“三自”作用的充分发挥,不断提高广大同学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班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班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日常具体事务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院团总支、学生会进行检查、记录和考核材料的收集、汇总。
(二)对班级目标管理工作的考核,采用班级自评与院团总支、学生会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在每学期的第四周前完成上一学期的考核。各班于第三周前在写好上一学期总结的基础上,根据材料、工作记录对每项内容进行自我评分。
学院根据每项内容和被考核班级的日常工作与班级成员的表现情况,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检查:1.查阅资料;2.抽样调查;3.民意测验;4.听取汇报;5.平时检查;6.有关部门提供材料;7.召开座谈会;8.检查小组成员合议评分。
二、考核内容
班主任重视:班主任能经常深入班级、宿舍与同学交流,了解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指导班团活动,引导学风建设,关心关爱学生。
班级建设:建立适合本班实际情况的各种规章制度。如班规、班干部考核办法等,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和落实;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高班级同学的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实践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意识和素质;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举办各类班级活动;协调、促进全班同学的团结和工作、学习积极性。做好治保工作,确保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习与实践:学风良好,严格遵守考风考纪,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早自习,按时出勤,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报告会和社会实践活动,班级成立科技(发明、创新)活动小组,经常组织班级科技交流活动。
基础文明建设:积极投身到校园文明建设活动中,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学生宿舍卫生建设档次,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义务劳动。
遵纪守法:同学举止文明,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信息工作:配合校、院的各项活动开展宣传工作,弘扬传统美德,提高广大同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报告各类事故隐患信息。
文体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积极举办有益同学身心健康的各项文体及特色活动,活跃班级气氛,提高同学素质。
其他:参照《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班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三、考核指标
班级目标管理考核对各班工作实行全面量化管理,采取打分制,具体考核内容见《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班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四、考核成绩的评定
(一)根据《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班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分,作为基础分(被考核班级自评占总分的20%,学院考核占总分的80%)。
(二)外加(扣)分由各班提供实证材料(不自评),由学院根据班级提供的材料和学院的记录给予加(扣)分。
(三)每学期的基础分加上外加(扣)分作为每学期的总分,学期总分的平均分作为学年总分。
(四)考核采用百分制,学年总分为年级第一名的为一等奖,年级第二名的为二等奖,年级第三名的为三等奖。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班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向全院公布。
(二)班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班级评优及其成员评优评先(含“三好学生< 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团干>”及其他荣誉称号,下同)、发展入党名额分配和学生干部任职的依据(一年内有效)。
(三)所有获奖的班级均颁发奖状。获得一等奖的班级直接当选为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先推荐参评省、校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获得二等奖的班级可参评校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先参评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获得三等奖的班级可参评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
(四)获得一等奖的班级其成员评优评先名额在校或院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0%,发展入党名额根据当时情况可增加2至3名,德育学分每人加5分;获得二等奖的班级及成员评优评先名额在校或院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发展入党名额根据当时情况可增加1至2名,德育学分每人加3分;获得三等奖的班级其成员评优评先名额在校或院规定的比例不变,发展入党名额根据当时情况考虑,德育学分每人加1分;学年总分为年级最后一名的班级其成员评优评先名额在校或院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减少10%,发展入党名额根据当时情况可减少2至3名;学年总分为年级倒数第二名的班级其成员评优评先名额在校或院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减少5%,发展入党名额根据当时情况可减少1至2名。
六、目标管理检查要求
(一)各班要严肃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注意各种原始材料的积累,实事求是填报有关数据。
(二)如在目标管理工作检查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不得获奖,通报全院,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考核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