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1、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为规范和加强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欧博官网章程》和《欧博官网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紧密结合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本办法适用于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管理工作。具体指一年级学生转专业(类)、二年级按大类专业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
3、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本方案经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 杨荣华 程云辉
副组长: 张跃飞 汪功伟
成 员: 曹忠 朱志平 邓豫 陈启杰 易翠平 李秀莲 银波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文件方案,确保转专业公开透明;负责审查转专业录取名单;负责对本方案的解释。
三、学院本科生大一转专业工作办法
1、本学院大一本科生,凡符合《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基本条件要求的,均可自由填报转专业志愿,各专业转出均不设学分绩点、学业成绩和转出比例限制。
2、本学院各专业接收的名额指标为:
接收专业名称 |
2017级注册学生数 |
接收计划数 |
接收条件 |
化工与制药类(含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 |
220 |
44 |
符合《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基本条件要求,目前所学专业为理科或工科专业。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00 |
20 |
环境工程 |
70 |
14 |
生物工程 |
70 |
14 |
3、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背景基本要求:
1)符合《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基本条件要求。
2) 学校各理、工科专业的大一本科生均可以自由填报本学院各专业。
4、接收转专业学生排序原则:志愿优先,成绩优先。
5、选拔条件:
1)基础课程成绩:加权计算大一第一学期的《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成绩,占转专业成绩比重的70%。
2)学院的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潜质及综合素质等,占转专业考试成绩比重的30%。
3)按照综合成绩(基础课程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4)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以欧博官网的学生身份取得创新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破格录取:
A) 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或全国性、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
B) 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获得一项以上专利授权;
C) 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奖。
5) 公示,按要求上报学校教务处。
6) 时间安排:严格按照教务处下发的转专业工作时间进行。
四、化工与制药类学生大二专业分流工作办法
1、化工与制药类学生专业分流拟定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前完成。
2、各专业分流人数指标
专业 |
人数 |
应用化学 |
不高于总人数的55%,不低于80人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不高于总人数的30%,不低于40人 |
轻化工程 |
不高于总人数的30%,不低于40人 |
备注:总人数是指进行专业分流时,三个专业的在读总学生数。
3、分流排序原则:志愿优先,成绩优先。
4、分流工作程序:
1) 公布化工与制药类所有学生在校学习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必修+限选)的平均总学分绩点排名。
2) 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志愿(第一排名)和成绩(第二排名)情况确定分流名单。
3) 公示分流名单,公示期3天。
4) 专业分流名单经学院审批。名单一经审批,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需按学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5、说明
1)每位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志愿表,如不填报者,学院将其自动调配到志愿申请人数最少的专业。
2)根据学生专业志愿、在校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限选课)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录取。如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按不及格科数少者优先录取。超出最大可接受学生数的志愿,自动分流进入志愿不足的专业。
3)学科成绩按有效成绩参与排名。
A)因特殊情况未参加一考但经教务处批准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可取二考成绩;如还没有二考成绩,则在计算成绩时该门课程的成绩不计入计算;
B)未办理缓考手续,按旷考处理,成绩为“零”分,该门课程学分记入总学分。
4)按排名顺序,学分绩点排名靠前的同学选择完专业后,后续同学再行选择。
5)在校期间,受到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自动分流进入志愿不足的专业。
6)定向、国防生且专业对口的学生,可优先选择专业。
6、专业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负责部门 |
1 |
工作动员、学生志愿摸底 |
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第6-7周 |
学工办 |
2 |
专业分流动员大会 |
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第8周 |
学工办 专业教研室 |
3 |
成绩统计排名、公布各专业修读人数及条件 |
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第9-10周 |
教务办 |
4 |
学生填报志愿 |
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 |
学工办 |
5 |
领导小组确定选择结果并进行公示 |
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 |
教务办 |
6 |
确定学生专业、公布结果、报学校备案 |
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 |
教务办 学工办 |
五、本办法自2018年6月30日开始执行。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