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国家汉办开始受理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
三、受理单位
国家汉办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有关高校受理证书发放工作。
四、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http://pq.ecnucpp.com/teachers/,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然后下载打印《荣誉证书登记表》,交至欧博国际交流处。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处办公室。
联系人:杨欣
联系电话:85258783
办公地址:云塘校区一办公楼710室
国际交流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