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为做好欧博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申请人员自行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阅《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相关附件,符合项目条件的申请人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各项目要求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学校规定时间期限内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处办公室(云塘校区一办公楼707室),逾期责任自负。
二、相关项目及材料提交
项目名称
| 学校提交材料时间
| 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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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2017年3月20-24日
| 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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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 2017年3月20-24日
| 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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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2017年3月20-24日
| 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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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 2017年4月1-6日
| 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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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合作项目
| 2017年4月1-6日
| 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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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一份完整原件,其余可复印。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只需提交两份:一份须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内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另外提交一份条形码一致的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500字左右的单位推荐意见内容编辑word文档发至邮箱:xiaolifan2011@163.com。
三、特别提醒
1.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内单位等;(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必须在各项目资格有效期之前派出,如2017年12月-2018年12月);(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6)资金资助情况;(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申报时必须提交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3.有些项目要求申报时必须达到外语水平要求方可申报,部分项目申报时申请人外语水平不达标可先申报,录取后达标方可派出,但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须提供可以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四、六级证书、WSK/TOEFL /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4.项目申请人只能选取上述项目中的一个申报。已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人,在录取结果未揭晓前,不得申报其他公派留学项目,若结果已出未被录取,可以继续申报上述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中的一个。
5.请各单位按照相关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确保被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
6.因欧博还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提交公函,所以申请人务必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提交材料。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5258783
办公地址:云塘校区一办公楼707室
国际交流处
2017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