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留学工作会议精神,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中青年优秀教师,带动全省高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湖南省教育厅在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选派省属高校出国留学人员的同时,决定从2015年开始,以湖南省教育厅全额资助方式每年再选派一批出国留学人员。
2015年设立“高等院校学科带头人出国研修项目”和“高等院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共选派30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12个月/人,资助标准与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相同。请相关教师登录教育厅国际交流处网站http://gjjlc.gov.hnedu.cn/index.html查看相关项目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将申请纸质材料于2015年3月6日17:00前提交至国际交流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olifan2011@163.com。
1.材料一式6份(一份原件,5份复印件),所有附件材料须由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湖南省教育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填写、院长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85258783
地址:一办707室
国际交流处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