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图
完整流程:部门拟稿——部门会签——党政办初核、编号(负责系统流转)——党政办主任拟办意见——校领导会签、签发——党政办传阅系统相关部门——党政办存档
二、工作规则
1.校内请批件适用范围及请示内容
(1)校属各单位均可就某一事项向有关职能部门并分管该项工作校领导请示,一般一事一请批。如教学院有关教学方面的工作则向教务处并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请示,抬头为教务处并呈校领导。
(2)正文所列事实描述清楚,政策依据准确,可行性分析科学,诉求明确具体等,所有内容最好都在一个WORD中,除十分必要外,不建议使用附件。
2.会签要求
(1)原则上该事项需要哪些部门配合则请哪些部门提出明确具体意见。如涉及经费需要计财处提出明确意见。
(2)根据学校主要领导要求并参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签署会签意见的应为部门主要负责人,副职一般不在请批件上签署意见(但应为主要负责人提供决策参考)。
3.校领导批示过程及批示结果处理
(1)批示过程一般涉及多个校领导,根据领导批示会有补充材料的可能,党政办管理员将原请批件退回,拟稿单位只需将补充材料修改体现原正文中,或上传至附件,无需另行拟出新的请批件。
(2)待最后决策校领导签批意见后,管理员将请批件传阅至各所涉单位,按照批示意见办理即可。
但注意有一种情况即提交会议研究,则由请批流程转为报会流程,一般情况下教学院不报会,如遇此种情况教学院需将所有材料准备好,按照归口原则,交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报会,报会材料的会签意见可用请批流程中的意见,可不再重复会签。待会议决定,依据纪要执行即可。
4.注意事项
(1)时效。一般情况下,整个流程期望1周之内处理完毕;比较复杂的问题,期望两周将左右处理完毕。不能久拖不决。请拟文部门及时关注,加强与会签部门的沟通;党政办同时催办,合力提高处理效率。
(2)特例。按照上述程序,一般的问题都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但也存在未能解决的情况。若请批事项事关学校发展大局,且符合政策规定又为必须做的事情,那请拟文单位及时联系党政办,由党政办协调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予以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