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实验室
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附件1)和今年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3月25日至4月13日,请各学院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2),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前期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和自身实际,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无法短期整改的问题,必须制订整改计划,并填写《欧博官网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
2.4月14日至4月18日,学校将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对学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将上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于特别严重的情况将进行问责。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落实自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以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1.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实验室内化学品建有动态台帐,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化学品有专用存放空间并科学有序存放;易制毒品、易制爆品、剧毒品分类存放,存量合规,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等。
2.保障危险废弃物安全。实验室内设立危险废弃物暂存区,危险废弃物及时处理,无大量存放现象。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并粘贴专用的标签等。
3.保障实验室场所环境安全。实验室用电规范不私拉乱接、接线板串联随意落地放置,气瓶应按要求进行固定并悬挂状态标识,落实实验室室内灭火器巡检制度,保持实验室环境干净整洁,不能堆放易燃杂物和摆放床铺等。
4.规范填写实验室相关记录。规范填写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和领用归还记录,按要求进行例行检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日志。
请各学院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填写《欧博官网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4月11日17点前反馈至实验与资产处,一办公楼4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144393@qq.com。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8525855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管理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