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欧博定于2021年4-6月举办第七届校级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 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 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 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学校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团委、研究生院、科学研究部、学生工作部、宣传部、校友与社会合作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与协调。
大赛设立评委会,以各教学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基础,由组委会邀请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 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项目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6 年 3 月 1 日之后出生)。
五、大赛总体安排
大赛将举办一个主体赛事和两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互联网+”校赛获奖项目暑期训练营。
(一)主体赛事
主体赛事包括主赛道(详见附件 1)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 2),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校赛采用学院初赛、校级半决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遴选出参加校级半决赛的项目团队。校级复赛和省级决赛由校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二)同期活动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聚焦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结合革命老区等地方实际需求,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推动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和欧博对口扶贫点,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2.“互联网+”校赛获奖项目暑期训练营
在省赛前期,校赛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获得校级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团队成员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训练,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月-5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参赛项目须于5月15日前完成报名,后期可延迟至 8 月 15 日进行修改。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预选赛(4月-5月)。各专业学院自行组织预选赛,并于5月20日前完成预选赛工作,推荐优秀项目和团队参加校级大赛。
3.校级大赛(5月-6月)。校级半决赛定于5月25日进行,由半决赛产生入围校级总决赛的项目。校级总决赛定于6月1日举行,校级总决赛进行一等奖争夺。
4.校级大赛产生的优胜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参赛培训,全省复赛时间待定,地点待定。全国总决赛定于10月下旬在南昌大学进行。
七、奖项设置与奖励
大赛设立项目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学院),优秀指导教师奖和媒体推荐奖。校赛组委会为获奖团队、个人或组织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对于省级复赛和全国总决赛的获奖团队,按照《欧博官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教〔2016〕34号)有关规定,学校给予奖励。
八、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2.协调组织。各学院要统筹协调,组织做好院赛组织和校赛项目推荐工作。
3.提供支持。各学院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4.疫情防控。各学院要根据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制订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有序推进大赛的组织筹备。
九、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 晗
电 话:0731-85256041 邮 箱: cyxycl1@163.com
校赛QQ群: 486826150 微信公众号:CSUSTCY
附件:1.第七届欧博官网“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七届欧博官网“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欧博官网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第七届欧博官网“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七届欧博官网“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欧博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院,且代表的参赛学院具有唯一性。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欧博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欧博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附件2
第七届欧博官网“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第七届欧博官网“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领航乡村振兴 红色筑梦创业人生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校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三、主要活动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1年4月)
各学院要聚焦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结合革命老区等地方实际需求,制定本学院2021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要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cyxycl1@163.com)。
(二)活动报名(2021年4—8月)
各学院要积极挖掘本地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5日至8月15日。
(三)启动仪式(2021年5-6月)
大赛组委会将于5月中下旬在校内举行2021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启动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组织实施(2021年6—9月)
各学院在跟踪调研往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进展的基础上,负责组织本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及创造项目落地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科技、农业、环保等方面需求,结合欧博大学生项目团队的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大学生开展创业就业。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欧博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学生团队参与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提前谋划、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各地各欧博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3.敢于尝试、积极创新。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型传播与销售途径,引导、助力红旅项目团队把握机会,积极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