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下午,受司法厅委托,法学院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举行了《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草案送审稿)》研讨会,徐莉副院长主持会议,相关专业方向的中心成员参会研讨。
会上,与会专家结合自身的研究领域和工作实际,围绕《规定》的整体框架、主要内容、条文表述及授权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当前,一些长期困扰市场主体的难点问题仍然突出,迫切需要通过法治化手段予以解决,大家一致认为制定《规定》有利于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实现湖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会专家认为,《规定》的制定必须聚焦市场主体最困扰、办事群众最反感、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系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严格遵循上位法要求,并参考部分省市先行先试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的有益内容,借鉴国际组织和国外有效做法。更重要的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深入考察分析湖南营商环境存在的特殊问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经与会专家积极讨论,拟于会后形成文字建议并提交省司法厅,并派出代表参加司法厅举行的立法专家论证会,为《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建言献策。
(刘威/文、图,徐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