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湖南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彭荣卫、副处长肖祥沛,省人大社会委办公室三级调研员成蔚,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叶建之、副处长吴舟等领导莅临我院,就《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条文修订展开研讨。我院副院长申纯、尹迪老师等项目团队成员参与会议,改稿会于四号教学楼313会议室举行。
会议开始首先由申纯介绍目前立法项目的进程以及省内和省外的调研成果,分享了省内外值得借鉴的经验做法。总结了我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规划和布局不清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不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中部门职责不明晰等,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其次,叶建之针对具体条文内容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强调条文制定与修改需要有国家上位法或政策文件的依据,在强制性的条文规定上要全面考虑省内各个市州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最后,彭荣卫针对目前项目工作的成果,提出要立足地方立法权限,根据“小快灵”立法的精神要求,搭建好条例的整体框架。指出要找准核心问题,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保证立法工作高质量推进。从当前老龄化社会的大环境出发,对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的顶层设计、运作方式、市场需求、盈利与运营等方面都提出了相应的意见,为后续条文的进一步修订提供了建设性与现实性的指导与参考。
此次集中改稿会,各位领导对条例内容逐条分析、反复研究,指出了宏观的修改方向也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为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接下来,我院第三方立法技术服务团队将认真研究与会领导意见,将条例修订草案补充完善,扎实推进立法项目进程,为加快发展我省养老服务事业,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文、图\向蔚 一审 王寰 二审 喻国荣 三审 申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