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硕士研究生课程《招投标法律实务》于第16周顺利结课。此次课程教学紧密围绕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熟练法律实务技能的工程法律人才”这一目标,邀请了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的团队与本院教师进行联合教学。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3年,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是我省第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3年成为中世律所联盟(SGLA)在湖南地区唯一的成员。其业务范围涉及到刑事辩护与代理、行政争议与解决、国际业务、调解仲裁、民商事争议解决、建设工程、房地产、PPP、招投标等20多个专业领域。本学期应邀而来的有梁腊梅律师、戴璐律师、夏小友律师、邓春歌律师以及卢成章律师,为20级法律硕士(非法学)进行了丰富而精彩的实务化教学。
梁腊梅律师为2020级法律硕士进行实务化教学
梁腊梅律师围绕建设工程领域较为典型的围标、串标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引导同学从刑法、行政法以及反垄断法等多个角度讨论其违法性,并从工程法学专业出发思考相应的法律规制路径。戴璐律师对国有企业采购制度及具体流程进行了简明而清晰的梳理,并对当下国企采购过程中的合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邓春歌律师重点探讨民法典下建设工程修改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公章使用问题,并对同学们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了精彩解答,展现了律师们的法学专业素养。夏小友律师对建设工程领域的黑白合同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通过实务化的案例让同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到其危害性及违法性。卢成章律师则聚焦于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文件造假与欺诈问题,并以世界银行作出的一系列制裁手段为例,警惕中国工程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应更加关注自身的合规性。
五位律师分享的内容涉及到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几个重要方面,如“与招投标相关的基本制度”、“国有企业的采购合规”、“建设工程招投标各环节的法律问题”、“国内的串标、围标、黑白合同以及国外的文件造假与欺诈等问题”。同时,几位律师以案例的形式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实务化问题进行层层剖析,并对其中普遍存在的“取证难”“法律适用上的竞合”“法律规制上的缺位”以及“国有企业走出去因法律意识的不足”带来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引导学生运用工程法学的专业知识进行积极思考,以做到专业性理论与实务化经验的融会贯通。
戴璐律师、邓春歌律师、卢成章律师以及夏小友律师教学现场(由左至右)
本次联合教学内容丰富、让同学们受益匪浅,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基本制度、法律问题以及规制路径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极大开拓了同学们的学术视野,促进了学术思考。欧博作为湖南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单位,将再接再厉,积极推动每一位学生工程法治理论研究水平的提升,加强工程法理论研究成果与实践对接,为工程法学专业的进一步发展贡献欧博智慧。(文图/王寰,审/徐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