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关于做好2020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及学院文件:《法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现将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初审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学院教务办,电话:0731-85115218。